大屯海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大屯海水库环湖截污 工程(一期工程)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7-3-2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屯海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大屯海水库环湖截污工程”已由红河州水利局以红水资源〔201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个旧市大屯海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一期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大屯海水库位于滇南中心城市的中心地区。通过工程建设,将低洼地势区改成生态湿地,并在环湖带建设符合“海绵城市”设计理念的环湖绿廊,具体为环湖绿廊长10.7Km,面积199837 m2,生态驳岸长7.46Km,面积92448 m2,亲水平台6个等。 2.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该项目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2.4计划投资:概算总投资约为12415.22万元。 2.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湖滨带驳岸、亲水平台、环湖绿廊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五年内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承担过3000万元及以上的生态河堤(道)治理工程或承担过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土保持工程或承担过5000万元及以上的生态公园工程),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项目经理应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从业人员上岗证(园林绿化一级项目负责人),并具有同类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1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3云南省外企业须具有《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或具备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已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备案资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7年05月15日至2017年05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大楼1楼政务大厅)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以上报名资料不齐全和不正确的将不给予报名)。 5.2招标代理公司不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申请人自行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事项(申请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查询,查询结果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提交,此原件不退还申请人)。 5.3 资格预审每份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受理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17年05月23日09:00时,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大楼3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亚游官方网站v2.4.1(中国)|ios|Android/通用版APP最新版网(www.marktkaufleute.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网址:www.hhzy.ne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个旧市大屯海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李国红 地 址:个旧市 联系人:李虹钢 电话:0873-212305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官华 地 址: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项目2幢7号商铺 邮编: 661100 联系人:阴莎、雍开林 电 话:15911310311、13987336717 传 真:0873-3720719-806 2017年05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