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赛京水库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南县赛京水库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由广政复〔2017〕208号文进行批复。本项目采购人为广南县赛京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募社会资本。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南县赛京水库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 赛京水库坝址位于广南县莲城镇赛京村委会附近的那伦河上,距广南县29km。水库总库容为1376万m³,设计总供水量为1799万m³,多年平均供水总量为1730万m³。水库由枢纽工程和输水渠道组成,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有大坝,溢洪道和导流输水隧洞,大坝为沥青心墙坝,最大坝高47m;输水渠道总长23.3km,项目总投资:43463.55万元。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2.5运作模式及回报机制:拟采用“BOT+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 2.6其他采购需求:本项目的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移交,基于本项目为农林水利项目公益性强,经济效益弱,投资金额大,本项目拟采用“BOT+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模式(BOT为“建设—运营—移交”),项目的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移交采购由社会资本负责。 按照国家有关PPP项目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拟定为10年(不含建设期)。即本项目赛京水库12.5年(包括2.5年建设期和10年的运营期,以SPV公司成立之日作为起始日),期满终止时社会资本应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广南县赛京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或其指定部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总体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 3.2根据项目特点,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还需要具备具体条件如下: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融资、施工和运营维护管理能力。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2.3资产状况 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如与实收资本不一致,以实收资本为准,以下同)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总资产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2.4财务状况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之日)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5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5亿元融资能力证明资料。 注:融资能力证明。资料可以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为本项目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含)两家(由融资公司和施工单位组成),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施工单位需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本项目特征,项目资质条件具体要求为: 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需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和一级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有从事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的相关经验。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在项目公司中控股,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6)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7)外省企业需具有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3.2.8业绩要求 提供近五年内在中国境内具有投融资、建设、运营中任意形式的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亿元以上),且具有承担业绩证明材料1个(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交业绩材料,业绩累加),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2.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其他要求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定合格数量为5家,具体审查方式和标准详见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08:30时至2017年9月8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注册报名流程见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ngn.gov.cn/)办事指南,报名注册审核及办理时间上午08:30-11:30分,下午14:30-17: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电话:0876-5622148)。 5.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及方式:2017年9月4日08:30时至2017年9月8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按网上报名方式确认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回执单),投标人自行在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公告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3、申请人报名成功后需缴纳资审文件费(对公转账), 资审文件费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5.4缴纳资料费账户信息: 开户名: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关上支行福德分理处 账号:0400015866075012 注:汇款时请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未通过网上报名、未缴纳资审文件费的申请人不能参与资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亚游官方网站v2.4.1(中国)|ios|Android/通用版APP最新版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南县赛京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开卫 电话:15912369525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银海领域17幢11楼 邮编: 650000 联系人: 何萌 电话: 0871-65645071转8013 传真: 0871-656450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