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黄坪镇马家坝集中及插花安置易地扶贫搬迁安全饮水投资人(含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庆县黄坪镇马家坝集中及插花安置易地扶贫搬迁安全饮水投资人(含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鹤发改投资【2016】26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庆县黄坪镇下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庆县黄坪镇马家坝集中及插花安置易地扶贫搬迁安全饮水投资人(含工程施工)项目; 2.2 招标范围:新建处理规模2000m³/d自来水厂一座(远期规模一次性建成),自来水厂采用常规的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新建清水输水管48100m,其中:D273×8.0焊接钢管长度8671m, D219×6.0焊接钢管长度18584m, D159×4.5焊接钢管长度7845m, D108×4.0焊接钢管长度13000m。新建高位水池26座,其中V=200 m³/d高位水池5座;V=150 m³/d高位水池21座(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投资金额:约32454402.31元(工程投资最终以审计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 2.4建设地点:鹤庆县黄坪镇; 2.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规范,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2.6计划工期:5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要求:(注:报名时审核3.1、3.2条,其余条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3.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一件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3000万元及以上的自来水厂建设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 3.4拟投入项目经理近近五年内承担过一件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3000万元及以上的自来水厂建设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 3.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3.6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记录查询函); 3.7省外企业需同时提交企业注册地和项目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2017年3月至2017年4月出具有效); 3.8省内企业需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2017年3月至2017年4月出具有效) 3.9近三年(2014年至今,若2016年审计尚未完成则提交2013年至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10省外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入滇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3.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于 2017年4月17 日至 4月 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在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二号服务大厅报名窗口(鹤庆县城云鹤镇花园小区25号原宣传文化中心)报名并购买文件。 5.3联系电话:0872-4129993,18788564840,13888711373。 5.4报名时须携带: (1)单位介绍信(原件);(2)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原件)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原件),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6)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8)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报名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出具由劳动主管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原件);(9)省外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入滇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交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注册建造师人选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改。 5.5招标文件收取费用明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不含图纸费,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5.6招标文件自发售之日起发售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在发售文件的五个工作日内未购买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停止对其发售招标文件。 6.工程建设模式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实施根据《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鹤庆县黄坪镇下片集中供水工程实行合作建设相关问题的批复》(鹤政办复【2017】77号)执行,投标人按照要求,自愿、公开参与项目的合作建设。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亚游官方网站v2.4.1(中国)|ios|Android/通用版APP最新版网》上发布。 10.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庆县黄坪镇下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胡先生 电 话: 1388728399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江东时代花园二期二环东路下河埂时代花园A栋20层2001号 联系人:唐工 电 话: 18788564840 传 真: 0871-67169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