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屯海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大屯海水库环湖截污工程 (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屯海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大屯海水库环湖截污工程(一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个旧市大屯海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自筹。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大屯海水库位于滇南中心城市的中心地区。通过工程建设,将低洼地势区改成生态湿地,并在环湖带建设符合“海绵城市”设计理念的环湖绿廊。 2.2计划投资:造价投资约80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内容,并配合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审查备案工作及造价资料的存档工作等(最终以招标人咨询合同委托的范围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造价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与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匹配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20日至2017年03月2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持单位介绍信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4.3请投标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公司所在地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下载地址:http://wenku.baidu.com/view/53d5193787c24028915fc35b?fr=prin)、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项目注册造价师证及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10日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个旧市七层楼电信大楼十四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0日14: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个旧市七层楼电信大楼十四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亚游官方网站v2.4.1(中国)|ios|Android/通用版APP最新版网(www.marktkaufleute.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网址:www.hhzy.ne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个旧市大屯海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处 法人或授权人签章:李国红 地 址:个旧市 联系人:李虹钢 电 话:0873-212305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或授权人签章:官华 地 址: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项目2幢7号商铺 联系人:文钰琳、阴莎 电 话:15974723359、15911310311 传 真:0873-3720719-806 2017年0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