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大姚县永丰水库库岸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楚雄州大姚县永丰水库库岸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大姚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含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拟对用永丰水库库区梅厂村以下1.2KM区域的左岸进行整治,并结合库区的淤积情况进行部分清淤处理,对坝嘴子以上部分主河道进行治理。 2.2招标范围: 合同名称:楚雄州大姚县永丰水库库岸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编号:CXZDYX-YFSK-SJ-01 主要内容: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含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的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有近五年内承担过一件新建或改扩建小(一)型及以上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外省企业需有进入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大姚县北街7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各一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原件);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外省投标人需有进入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6日上午10:00分,地点为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姚县北街71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姚县水务局 地 址:大姚县政务中心 联系人:李春志 电 话:1398783488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149号主楼6楼 联系人:黄工 电 话:13638700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