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安管人员到期证书延期办理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施工企业: 根据水利部印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监督〔2022〕326号)的要求,现将云南省安管人员到期证书延期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对象 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人员”)证书有效期为:2023年6月30日。 二、延期要求 (一)申请延续条件 1.与受聘施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2.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连续3年内每年度不少于12个学时;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建造师执业年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证书有效期内未在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 (二) 申请延续应上传下列材料: 1.承诺书; 2.证书延续申请表; 3.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参照亚游官方网站v2.4.1(中国)|ios|Android/通用版APP最新版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网络教育学习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云水协〔2023〕25号)(继续教育学习通知网址:/index.php?s=/Show/index/cid/26/id/5396.html)或自行组织学习连续3年内每年度不少于12个学时的培训记录。(佐证材料包括培训通知、时间、地点、内容、签到表、培训图片等) (四)提交延期申请 个人登录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系统(http://frontend.safe.lonhcloud.net)提交申请,点击证书-我的证书,在我的证书列表里找到相应的证书点击延续证书按钮,上传对应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推送水利部,审核不通过,请根据审核结果及时补充资料提交待审核。所需提交的资料请按照水利部印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监督〔2022〕326号)的要求提供。 (五)不予办理延期 1.个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提交延期申请的,证书到期后自动失效。 2.个人已提交延期申请,但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无法提供培训记录的,证书到期后自动失效。 三、延期时间 请各申请人在2023年6月29日前在系统提交延续申请,未及时提交的证书到期后自动失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5177922
亚游官方网站v2.4.1(中国)|ios|Android/通用版APP最新版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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